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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國內腸病毒疫情升溫,請貴校(園)持續加強衛生教育宣導、疫情通報及防治工作
發布日期 2024/3/25
發布單位 學生事務組
點閱次數 38
詳細內容

 說明:

一、依據疾管署校園監測資料顯示,近兩週腸病毒疫情呈上升趨勢,依據歷年監測資料顯示,腸病毒疫情每年約自3月下 旬開始上升,請學校加強宣導落實個人衛生習慣,並關注校園疫情變化。

二、考量教育場所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域,腸病毒極易透過幼(學)童的密切交流,傳播至家庭及社區,為降低感染機會,請貴校(園)落實以下防治作為:

  (一)經診斷為腸病毒之學生應請假在家休息至少7天

  (二)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加強消毒及洗手設備維護,保 持室內環境通風。

  (三)落實幼(學)童健康管理,加強家長衛生教育宣導,落實「生病不上學」的防疫觀念。

  (四)如發現其學生(童)有疑似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時,應於發現後48小時內完成本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及採取相關防疫措施,後續健康服務中心將於48小時內完成個案疫情調查與衛教宣導,請配合 健康服務中心相關防治工作。

三、本府衛生局業公告本市腸病毒流行警訊期為113年3月1日至 6月30日,流行警訊期間本市腸病毒停課原則如下:

  (一)幼兒園:若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2名以上(含2名)幼童 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(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等)時,該班級「應」停課 7 天。

  (二)國小:原則上無須停課,惟本市進入流行警訊期間,若 一週內有2名以上(含2名)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 毒感染(含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)時,「得」採 停課措施,惟須請校方召集相關教職員、家長代表、衛生專業人員開會,取得該班級之半數以上家長同意,始採取停課措施。

四、請學校(園)運用多元衛教宣導管道,提醒親師生注意個 人衛生及養成良好生活習慣,多選擇戶外健康休閒活動, 減少讓孩童出入擁擠之室內場所,同時留意重症前兆病徵 (如嗜睡、意識不清、活力不佳、手腳無力、肌躍型抽搐、持續嘔吐、無發燒時出現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)並具備正確就醫觀念。

五、檢送本市113年腸病毒流行警訊期公告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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